一个“情”字扳开说(作者:廓外布丁)
作者:廓外布丁
 

中国社科院研究员,社会学家李银河博士,在南京演讲,谈到人类“爱”的话题时,认为“爱的发生与生活质量有关”。她援引西方理论表示:“贫困不可能激起爱的激情,穷人甚少有性冲动和爱情,而贵族之间才存在着浪漫的爱”。此言一出,引起听众一片责疑。她接着补充说:“这只是比例上的问题,并不表示贫苦的民间没有爱情(参见《扬子晚报》2006722日,B)。

并非胡言乱语的学者,遭遇木鱼脑袋的听众。责疑,反映出世俗扰乱观念,理论创变乏术。当代千奇百怪的社会现象靠约定俗成的定义,确实难以自圆其说。譬如人类“爱”的问题,有必要重新思考,丰富认识——

爱情,是人类以“超我”的真实情感,用“爱”的方式激起男女双方以“心”相托,以“身”相许的生命承诺和实践。爱情,也是人类“爱”的发生所共同期望的理想追求,代表着“爱”提升到“爱与情”的境界!所以,能够称得上爱情的“爱”,是稀有珍贵的,因此带有“超常性”。钱钟书先生曾经说过:“人类的爱是精神病现象”。他所指的“爱”,就是能称之为爱情的“爱”。精神病现象等同超常性。超常性,指“爱”的发生和发展带有浪漫的超世俗的“性格”和感人的故事性情“结”。究其原因,在于“爱”的出发点专注于“心托身许”。即“心交”溢出“身许”。“心慕”高过“私欲”。“他和她”与“她和他”之间,彼此用真实情感相互投射,产生“爱”的炽盛,这时的热“情”高于一切,进入“超我”状态。超我即无我,也可称为“无意识”。彼此对于对方贫富、尊卑、美丑、健残、老少等等的软硬件条件都不考虑。“无条件”非你不娶,非你不嫁,既使有天大的阻力,无穷的磨难,包括道德干预,道德谴责都难以改变双方“爱”的迷狂决心。为坚定地走到一起甚至不惜以生命为代价,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,演绎出的“执着与悲壮”往往令人们在不理解中受到震撼和打动。不管结局是好是坏,都将成为人们的美谈和记忆……

爱情,是以纯粹性的“爱”来执导的,不附加任何私欲的条件是其最根本的特质。据我所知,能与以上分析相当,可以称之为“爱情”的,在中国若讲历史版,仅苏东坡与朝云,张居正与玉娘等。讲现代版唯杨振宁与翁帆而矣。有必要提醒的是“他和她”与“她和他”们都不属于贫苦中人……由此可见,“爱”的浪漫多存在于社会优势人群及知识阶层,尤其是后者,只有他们才有超脱“爱”去实现“爱”的“心交”。在广大的普通民众中,不可否认有相似的爱情经历,时下,以我的孤陋寡闻还举不出实证……因爱情之“爱”是超越“爱”故有价值的考评,现代社会有多少“他和她”与“她和他”能够实践,还要看最后的情“结”

那么,除此之外人类还有没有“情”呢?回答是肯定的:有!不过这个“情”不是爱情,而是“恋情”——

人类的绝大多数,包括尊贵富有的人,中产小康的人,“他和她”与“她和他”们之间都属于有条件以“情”相交。所谓婚姻大事不可不察,“察”什么:条件。即“条件”溢出“恋情”。换言之就是“条件高过情感”。彼此的动“情”,建立在理智把握之上,符合条件就动“情”生“恋”,不符合条件就“拜拜”!尽管彼此都不以“条件”公开叫板,但“暗箱操作”无奇不有。诸如:体貌年龄,健康状况,职场成败,文化对接,才艺兴趣,经济后援,软硬件现状,乃至祖辈声望,父母收入,瞻养保障等等,都以“明或暗”的方式,通过外察内省获得信息。“条件”是私欲的流露,以“私欲”驱动“情感”,这样的动“情”生“恋”,恋者:不是不用心,“心”用在“欲”上。因而,“恋情”更多的是“看重本位而后放心大胆”,进而实现生命放彩——延续后代,健康身心,娱乐“性”福……

“恋情”,是理智型的动“情”生“恋”,比较常规守范。既不爆浪漫,更没有执着与悲壮的故事情“结”。所以,“恋情”的存在有着普遍性、稳固性和多变性。“普遍性”,随着时代社会的文明进步,压制的减少,观念的宽容,选择的自由,人们更看重人性的张扬和对生命的尊重。不愿意以牺牲生命质量为代价,吊死在“情”上。动物界的“森林法则”中,不但弱肉强食,而且遵循“强者交配”的条件至上原则。“人”作为社会动物,择条件的动“情”生“恋”,是人之为“人”的必然。若人人都追逐演绎“执着与悲壮”的“爱”的浪漫,这个社会就会走向“病态”。“恋情”被人类普遍接受是构成社会“家和业兴”的基石。“恋情”虽然不以“爱”为先,甚至没有“爱”,但包含着理智现实的“情”的互予。你对我好!我对你好!“互予”发展为相互依赖,生存伴侣,祸福提携是“恋情稳固性”的纽带。正因如此,“恋情”的彼此互悦,形影相随,“性”福得子,其乐融融构成的“暖巢家庭”成为现代社会“婚姻角色丛”的主流模式。事物总有两重性,“恋情”也不例外。“恋情”的择条件带有私欲为先的根本性质,这就毫无疑问地潜伏着“多变性”。但无论是什么因素,引起“恋情”的变故或破裂,“择条件”永远是“旧的恋情体”重组成“新的恋情体”的、独一无二的动机。

说到这个分上,“爱情”和“恋情”的差别与区别应该算是讲明白了,是否合乎情理则另当别论。最后要说的是关于贫苦的人群是否有“爱情”的问题,我只能借分析提示给读者去思考——

在当代中国,生活在老少边穷地区的贫苦人群还有相当大的比例,虽然温暖的阳光渐渐照亮他们,若要彻底消除精神与物质的匮乏,达到生活质量的改善尚需时日。这部分人群,就“爱”的质量而论,他们对“爱”的浪漫没有品尝,也不想品尝,因为他们“耗”不起。若是谈条件,他们提不出条件,即使提出了条件,也无法实现。他们所谓的“情”,只是一种彼此的需求,简单得尾巴一掀看清楚彼此是“公”还是“母”就行了。他们的“性”冲动,只是劳累之后的一种本能,一种余兴,一种放松。是精神选择极度短缺的一种唯一发泄。因此,“性”生活重复多频的体验,导致越穷孩子越生越多。要不是计划生育的推行,他们的后代绝对会“爆棚”。有道是“叫花子嫖婊子,再苦也要乐。”这个现象体现了人类的二大公平:即是不分高低贵贱四季日夜有“性欲”和“死亡”。这二大公平的差异只在于发生频率的多与少和天堂准入的迟与早 ……

贫苦人群的“情”在困苦中生,在困苦中长。突显出越穷越巩固的无条件厮守型特点。不计好孬捆住一起过日子,绝少出现将不多的金钱,花在去民政或法庭的离婚上。说到此,贫苦人群的“情”,是属于“爱”,还是属于“恋”,读者或听众非要扳死理,我的回答只有一个:是鸡就随“鸡”,是狗就随“狗”;不期爱而“爱”,不期恋而“恋”的超越“爱恋”的死守!

 

 

 

 

00七年十月六日于燕川半村画屋

 
上传时间:2008-01-02 19:31:30   【浏览:】 【评论:】  【关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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